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的公示。
该目录含限制类技术6种,限制类技术为仅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可使用的技术。该类技术存在处理效率较低、运行稳定性较差、二次污染处理难度较大、技术经济性较低等问题,但在某些领域和条件下有适用性、尚无合适的替代技术,需要限制其应用范围。
淘汰类技术12种,淘汰类技术为在各领域和条件下均不可使用的技术。该类技术存在机理不清、处理效率低下、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不可控、物耗能耗高、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已有更先进的替代技术,应该淘汰。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的限制类技术-玻璃钢湿式除尘(雾)器、淘汰类技术-无原位再生系统的VOCs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在公示稿中已删除。
文章来源:长三角VOCs治理产学研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