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仪器信息网
导读: 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省、地、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征求意见稿,涉及检验检测能力要求,包括病毒、细菌、寄生虫等多个领域,推动疾控系统设备采购和资源配置规范化。
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省、地、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征求意见稿。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共同编制。
标准涉及实验室分类和职责、实验室管理要求、检验检测能力要求等。在检验检测能力要求部分主要对检验项目做了详细要求,如病毒病检验检测项目、细菌和真菌病检验检测项目、寄生虫病检验检测项目、病媒生物监测检验检测项目、地方病监测检验检测项目、营养与食品卫生检验检测项目、环境卫生检验检测项目、放射卫生检验检测项目、职业卫生检验检测项目、学校卫生检验检测项目。细菌和真菌病检验检测项目目录中要求省级必备病原微生物质谱鉴定项目,地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病原微生物质谱鉴定项目。
附表A.2细菌和真菌病检验检测项目(续表)

注:A类为必须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即依据疾控机构各专业实验室的职能和职责、各项监测任务要求必备的检验检测能力。B类为根据地域特点和工作需求非必须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如地方性疾病、具有自然疫源性特征的传染病相关的检验检测项目。
「疾控中心相关卫生标准逐步完善」
随着行业的发展和政策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标准日益趋向高端化和专业化。特别是今年5月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卫生标准,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仪器配置要求,其中包括了多款高精度、高灵敏度的质谱仪,如微生物鉴定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LC-MS/MS)等14款质谱仪。
这两个标准的实施,也为疾控机构在设备采购、资源配置、项目选择和资金投入上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标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避免了地方性疾控中心在设备选型和项目开展上的盲目性。
从长远来看,随着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疾控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能够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更为迅速、高效的作用。当然,也能进一步促进质谱等高精尖设备的普及和发展,为人类健康做出贡献。